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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釋道 |
留言時間:2012-06-16 13: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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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賭場者的排他心態! 釋道
釋昭慧法師於6月13日星期三 在其塗鴉牆貼文如下:該文當然會傳到其朋友的FB上,不是在她家客廳發言了!
『回應一位友人的臉書留言, 談反賭博合法化:
雖是朋友, 但仍不能不明辨是非, 因此恕我直言!您完全搞錯了!我們之所以反賭, 正好從不揮舞「道德」或「公義」旗號, 而是從經濟, 政治,生態, 社會成本等多方面, 務實地談論cacino型賭場之為禍, 是何等慘烈!佛陀本來就是要求我們:在惡業還未成形之前力予阻卻, 力挽狂瀾,而不要我們姑息養奸, 任令惡業坐大而一籌莫展!生命中該有是非善惡之辨, 該贊成就贊成, 該反對也不必鄉愿!試問一路走來,我贊美的人事物有多少?何嘗動輒「反這反那」?反賭場合法化以免罪惡擴大, 這與⋯⋯「排他」何干?眼睜睜看著每年百分之五的人會淪為病態性賭癮人口,任何有良知的佛弟子, 敢說這叫作「順應因果」嗎?既然理未易明, 為何不多瞭解各國賭場之實況後,再來衡量您的發言立場?須知:賭場檯面化只會讓更多人沉淪與犯罪, 更多無辜家庭破碎, 更多無辜第三者被病態賭徒劫財害命,這些已有昭昭數據在美國與澳門可供參考, 連新加坡都不例外!因此「人性需要」不一定要靠cacino型超級大賭場, 平日的家庭麻將或廟口骰子,不已順應人性需求了嗎?更何況我十分懷疑這檔子事扯得上人性需求, 人性需求應該人人有其需求, 但眾多人就是沒有這檔需求呢!倘若動不動就談「合法化才方便管理」, 那麼毒品乾脆也合法化算了!但是很抱歉, 我實在因太過忙碌, 歉難逐一回應您的質疑,因為這類質疑早已有論述反駁, 可供參酌!』
其友Chang 貼文回應說:賭場會誘人沉淪墮落,銀行也會引人覬覦搶劫,難道連銀行也要禁開?既是朋友, 又是高僧,當然更應明辨是非, 也恕我直言!此事沒有是非對錯,祇有利弊得失!反賭不必從經濟, 政治,生態, 社會成本等多方面去談論cacino型賭場之為禍,祇要從人權自由去考量,也就是省思那事有妨害他人自由嗎?有面臨緊急危難嗎?有違害社會秩序嗎?有減損公共利益嗎?若無,即不宜反對,更不可由國家公權力介入禁止。淺酌小賭,可自怡娛人,豈可因噎廢食?遑論慘烈反抗!惡業還未成形之前力予阻卻的應是惡念邪思,而非憑己自認為惡的公共政策。把反開放賭場當成力挽狂瀾,不姑息養奸,不任令惡業坐大,那不正是「自以為義」嗎?生命中該有是非善惡之辨, 該贊成就贊成, 該反對也不必鄉愿!固然沒錯!但孰是孰非?孰善孰惡?那才是需要智慧辨識的問題所在。把不反賭場開放等同眼睜睜看著每年百分之五的人淪為病態性賭癮人口,那不是多虞的偏見嗎?怎可妄責不反對就不是有良知的佛弟子?此話罵儘多少高僧佛弟子?釋尊不再三現身退敵,任令其祖國滅亡,不是「順應因果」嗎?大目蓮出手搶救又如何?我祇是因緣覺思表達淺見,沒必要去瞭解各國賭場之實況,不解我的發言需要什麼立場?淺酌小賭是人性娛樂需求之一, 不必人人相同、人人都有其需求,即使眾多人沒有這檔需求,也無權禁止!沒有生意,不禁也會關門。一聽到「合法化才方便管理」,就有「那麼毒品乾脆也合法化算了!」的情緒反應,很令我驚訝那怎會是一向受人尊敬的昭慧法師之言?
星期三 9:48 · 1
昭慧: 抱歉!公忙緣故,反賭言論或佛法詮釋,請恕我不再回應,請逕看我在反賭聯盟網站之眾多論述,以及平時的佛法論述!
只是您既是「自我省思期許」,又哪會在我的塗鴉牆上,咄咄逼人地說什麼「動輒高舉『公義』的旗號,砍殺異己」,「憑空否定之」,「揮舞『道德』、『公義』旗號,反這反那,恐非佛陀所樂見」!我對您並沒有半點嗔心,更沒有任何「情緒」反應。「那麼毒品乾脆也合法化算了!」這句話只是說明「同理可證」,這是在論理,何「情緒」之有?我並不值人「尊敬」,但若有減損友誼之處,真誠懺悔!
Chang:反賭的人祇要說服我,開放賭場會妨害誰的自由?或造成什麼緊急危難?或怎麼違害社會秩序?或會減損什麼公共利益?我就站出來反對,別講不出來就推諉事情繁忙,要人去看反賭網站,我沒看到!
何宗勳 :為何要跟 Fuchung Chang 人浪費時間談話呢?他根本是亂源 不該出生 我建議師父把他iid砍了
Chang :獨裁去未遠 幽靈在眼前 枉為學佛人 好讒逆忠言
昭慧: 我忙到現在才上fb看留言。一則發言驚動到這麼多人騰出寶貴時間回應,甚感不安。就此停止如何?反正到處都有發言版面,言論自由大可於自己的塗鴉牆施展,這裡變成情緒宣洩的戰場,會使我對捲入戰局者甚感不安!因此敬請就此停止,以下跟帖我一律刪除。
星期四 14:56 · 7
評論:
FB塗鴉牆上的貼文或連結會出現在朋友的動態上 ,FB訊息本來就是互通的,可以留言回應的, 昭慧法師竟然錯怪人家跑到她家客廳拉屎撒尿,沒有分寸! 還說:「若非顧念友情, 我早就對您那些似是而非的謬論下手了!但我不想讓這惡劣狀況維持下去, 從現在起我封鎖住您在我的版面上的發言,」,唉!真是「因果不了了, 聞異則跳腳; 喜諾惡諤諤, 心驕氣更傲!」
佛法講究因果法則,其辨別邏輯有:
有之必然 無之必不然 (充分必要 因果昭彰)
有之必然 無之不必然 (充分非必要 因果相關)
有之必然 無之必然 (非必要另有因 沒有因果)
有之不必然 無之必不然 (不充分必要 因果薄弱)
有之不必然 無之必然 (不充分無必要 阻卻因果 )
有之不必然 無之不必然 (不充分非必要 沒有因果)
請問:賭場與罪惡有因果關係嗎?符合那一條則?
因果法則乃是佛法的精髓,把開放賭場等同罪惡,有搞懂因果關係嗎?昭慧法師,二十年情誼都拋棄了,還客氣什麼?出手「指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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